抚州居住证办理条件抚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抚州 更新于:2025-01-13 21:11
  • 颍上鲁口镇海尔专卖店

    抚州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1. 非抚州市户籍公民在抚州市居住。
    2. 居住时间满半年(含半年)。
    3. 有合法稳定就业,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或者作为雇主聘请从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等。
    4. 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房屋、拥有自有房屋等。
    5. 在办理居住证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5)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6)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条件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调整,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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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中美景123

      抚州办理居住证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说明: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按照《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按照《办法》规定,由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登记的连续就读人员,可凭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延伸阅读:

      在办理居住证的同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申领居住证时,申领人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住证申领表;

      (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张;

      (三)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

      1.按照《办法》规定,在现居住的市、县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申领人,受理机构根据登记记录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2.按照《办法》规定,由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登记的连续就读人员,凭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四)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的材料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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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山陈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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