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户口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抚州市户口迁移

抚州 更新于:2025-01-13 21:18
  • 雪球丫丫

    抚州市户口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需迁移户口的居民。
    2. 迁入地公安机关同意接收户口迁移。
    二、办理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迁移申请书。
    4. 户口迁移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 户口迁移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6. 户口迁移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有需要)。
    7. 户口迁移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出生证明(如有需要)。
    8. 户口迁移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收入证明(如有需要)。
    9. 户口迁移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住房证明(如有需要)。
    10. 户口迁移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户口迁移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2. 迁入地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迁入地公安机关将申请材料报送原籍地公安机关。
    4. 原籍地公安机关核实无误后,将户口迁移证发放给户口迁移申请人。
    5. 户口迁移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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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风拂面209496881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5、房产证;

      6、身份证复印件;

      7、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8、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9、一寸免冠照片4张。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

      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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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录生活的范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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